中银党建
客户至上、专业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
李良机,中共党员,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监察委主任,先后就读于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获取会计本科及法律硕士学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及会计师资格。自2008年执业以来,先后为几十家大型企业提供包括上市、投资并购、短期融债券等资本市场的专项法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多家知名企业的包括股权转让、股权回购、不良资产清收等商事争议提供诉讼仲裁代理服务,在金融证券、投资并购、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李良机律师曾受聘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丰富的仲裁经验,熟悉仲裁工作的内部流程及运作规则;作为律师曾多次在省级高级法院出庭及代理诉讼、执行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诉讼实务经验和驾驭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李良机律师曾先后为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业深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招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证券、东兴证券、金元证券、康佳集团(000016)、快意电梯(002774)、福建金森(002679)、通产丽星(002243)、奋达科技(002681)等多家知名公司的IPO、短期融资券、投资并购等多个项目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