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leylau@zhongyinlawyer-sz.com
下载 VCARD
刘康力合伙人
深圳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知识产权犯罪
简介

刘康力律师,作为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刑事专委会主任,凭借十年律师执业经验以及先前在深圳市某政府部门的工作背景,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业务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刘康力律师尤其擅长知识产权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办理刑事案件上拥有多年深入研究与独到见解。

专业经验

刘康力律师介入的刑事辩护案件,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或显著轻罪判决,收获当事人的对其专业能力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相关案例也多次入选优秀案例或典型案例榜单。在刘康力律师协助当事人进行刑事控告的案件中,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告人得到法律的制裁,刘康力律师对刑事案件流程的精准把握同样收获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刘康力律师服务客户涵盖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vivo维沃通信科技公司等知名企业,为客户提供了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


荣誉奖项

·律新社“2024年度特别推荐杰出合伙人100佳”

·承办案件获评“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2024年度优秀案例”

·承办案件获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优秀案例”

典型案例:

1.无罪判决:

·中央扫黑办批示的涉黑案件,身为人大代表、村支书的当事人已被全程羁押长达两年之久,在一审、重审阶段均获得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撤销立案:

·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撤销立案决定;

·黄某某等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获撤销立案决定;

·赵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获撤销立案决定。


3.检察院不起诉:

·曾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获不起诉决定;

·雷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因犯罪情节轻微,获不起诉决定。


4.量刑显著减轻:

·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超2亿元,最终获缓刑判决;

·黄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因证据不足,最终获缓刑判决;

·马某某一审被认定涉嫌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刘康力律师二审阶段介入后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淡某某被指控涉嫌集资诈骗罪,建议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判处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四年;

·徐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建议判处六至八年有期徒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郭某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阳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建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案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作为主犯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案件影响力巨大:

·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2017年全国十大扫黄打非专案,浙江绍兴“9·11”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卢某某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达17亿元;

·某知名集团CFO于某犯集资诈骗罪案,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6.刑事控告业绩:

·代理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vivo维沃通信科技公司打击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代理世界排名前十的音响品牌打击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代理某知名科技公司指控员工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