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
客户至上、专业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
代理某港资企业及其董事等被申请人,就某实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仲裁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标的额逾4.98亿元的合同纠纷一案;
代理作为被告的某证券公司,就原告扬州市某国企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标的额逾720万元的证券承销合同纠纷一案:
代理某投资管理公司和某实业公司等申请人,分别就其享有的对某房地产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标的额合计超过1.29亿元的民事债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参与分配申请一案;
代理作为被告三的某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贾某,就原告方某、梁某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2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参与承办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制定、修改和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深圳市较大的市法规(约160项法规)的立法技术事项项目;
参与承办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特区法规的立法工作。
2013年7月至2018年7月,在深圳某国企从事企业法律风控事务;
2018年8月至今,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民商事争议诉讼/仲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