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资讯|张庆磊律师受邀参加市律协“涉黑涉恶辩护实务论坛”作非法放贷与暴力催收案件辩护实务主题分享
时间:2026.10.21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6年9月23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扫黑除恶案件辩护工作专题研讨会”,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庆磊律师受邀参会,以《常态化扫黑除恶背景下:非法放贷 + 暴力催收类案件的定性边界与辩护实务》为题作专题分享,全市众多刑辩同仁到场参与交流研讨。


本次研讨会立足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准打实、不枉不纵”司法原则,聚焦非法放贷叠加暴力、软暴力催收这一实务中定性争议突出、容易出现拔高认定的高发案件类型。张庆磊律师结合自身正在办理的典型案件,围绕政策背景、法律定性边界、罪数适用规则、实操辩护要点展开专题分享,为参会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实务指引。



分享中,张庆磊律师首先提出,办理该类案件应当守住定性防线,厘清几组核心法律界限:一是区分高利放贷非法经营犯罪与“套路贷”诈骗犯罪的不同,以是否存在真实借贷本金、债权债务关系作为基础判断标准;二是区分普通共同犯罪与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明确不能将放贷业务的岗位分工等同于黑恶组织层级,不能将个别人员偶发过激催收行为直接归责认定为有组织性犯罪,坚决抵制将规模化经营直接推定为黑恶犯罪的拔高认定思路。



针对实务中罪名交叉、重复评价的突出问题,张庆磊律师梳理了罪数适用规则。他指出,基于真实非法债务实施的恐吓、跟踪、骚扰等软暴力催收行为,应当优先适用催收非法债务罪,不得随意升格以寻衅滋事罪处理;非法放贷行为同时发生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独立暴力犯罪的,应当依法数罪并罚;单纯软暴力滋扰未独立构罪的,仅可作为非法经营罪从重情节,禁止重复定罪评价。


结合办案实操,张庆磊律师提炼五大可落地的精细化辩护要点:第一,从组织、行为、危害性三个要件入手,全力打掉恶势力升格认定;第二,精准剥离犯罪数额,剔除熟人借贷、砍头息、已结清借贷等无效基数,准确核算违法所得;第三,区分核心决策人员、普通业务人员、底层催收外包人员,分层切割共同犯罪责任,落实罪责自负;第四,审查过激催收行为是否存在上级明确授意,把员工个人私自发泄的过激行为与团队经营行为做切割;第五,区分犯罪涉案财产与个人、家庭合法财产,对超范围查封追缴依法提出异议,保障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张庆磊律师在总结时谈到,常态化扫黑除恶从严打击是政策常态,但精准司法是不可突破的底线。“打早打小”不等于拔高认定,“从严惩处”不等于罪责失衡。刑辩律师既要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金融黑恶乱象,也要坚守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守住普通犯罪与黑恶犯罪、轻罪与重罪的法律边界,助力司法机关实现精准定罪量刑,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分享结束后,与会同仁围绕案件定性争议、证据审查、辩护实操等难点开展交流探讨。本次专题分享紧贴一线办案痛点难点,内容务实,对提升律师办理金融类涉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专业化水平具有较强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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