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资讯 | 携手澳大利亚 Ironbridge Legal,中澳法律合作与跨境争议解决专题交流会圆满举办
时间:2026.11.03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6年10月22日,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桥连中澳·法通两地——中澳跨境争议解决、判决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资产追回与破产重组实务交流洽谈会”在法治天下大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特邀澳大利亚Ironbridge Legal律师事务所创始人Trevor Withane担任主讲嘉宾,本所权益合伙人朱耀龙律师、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晶晶、张逸博、王新奇、陈诗芊、贾毅等律师参与交流。


朱耀龙律师致欢迎辞。他指出,深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是内地企业走向世界的重要平台;随着中澳双向投资深化,大湾区企业赴澳投资矿业、能源的步伐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跨境争议、破产重整与合规审查,正是双方日常执业的共同痛点。


朱耀龙 律师


据Trevor介绍,Ironbridge Legal于2019年10月成立于悉尼,在墨尔本设有办公室,专注复杂商事争议、国际仲裁、破产重整与监管合规,组建了以悉尼大学等澳洲一流院校毕业生为主的普通话团队,曾两度获评澳大利亚年度合伙人等奖项。


在专题分享环节,澳方首先分析了中资企业赴澳投资面临的外资审查问题。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审查以国家安全、资产保护及食品供应安全为核心考量,审查时点与交易结构安排直接影响交易成败,建议在交易启动之初即评估审批可行性,避免交割后陷入被动。



围绕跨境争议解决,澳方重点讲解了中国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在澳大利亚的承认与执行路径。中澳之间目前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国判决在澳并不自动具有可执行力,但依普通法规则,只要满足终局性、程序公正等要件,仍有获得承认与执行的空间,近年已出现支持性判例,整体趋势趋于开放;相对而言,依《纽约公约》,新加坡、日本等缔约地的仲裁裁决可在澳直接申请登记执行,程序更为便捷。此外,澳大利亚法院可为境外仲裁提供冻结令、搜查令、披露令等辅助性命令,申请人亦可以承诺赔偿的方式替代现金担保。


交流环节气氛热烈。双方围绕中国判决互认的可行性、经第三国转递执行的实务障碍、跨境资产追踪与保全、破产重整中的债权申报与协作、涉外律师培养等议题深入讨论。针对本所律师提出的“先在新加坡取得判决再赴澳执行”的思路,澳方回应称该路径存在可能性但并无保证,基础判决的实体审查难以回避,直接在澳依普通法申请执行往往更为经济。



本所长期深耕涉外法律服务,不断完善跨境协作网络。此次交流进一步增进了与澳大利亚同行的互信与了解,本所将持续加强涉外律师人才梯队建设,为中资企业出海及跨境权益维护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实操性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