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业绩 | 中银律师助力客户首次获得立体商标保护
时间:2025.12.23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景田公司诉某然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2025)赣民终230号民事判决,驳回某然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案首次对桶装水包装设计在专利期限届满后提供立体商标专用权保护,此举不仅有效捍卫了该款产品数十亿的市场规模,有助于景田公司在饮用水行业的激烈竞争中稳固其优势地位,更有助于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秩序,对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景田公司旗下“景田”“百岁山”等品牌在饮用水市场享有盛誉。其产品独特的“四条平行凹槽贯穿瓶身、中部弯曲”设计,自2002年起便通过外观设计专利等形式寻求保护。在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临近届满之时,中银律师帮助景田公司获得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为更好地保护该款产品的市场声誉,在中银律师指导下,景田公司积极申请注册立体商标,并最终获得核准注册。而此次维权,中银律师帮助景田公司尝试新的立体商标保护路径。


本案诉讼中,中银律师积极说服法官,案涉商标经景田公司长期实际使用和广泛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相关公众已经将该立体商标特别是立体形状部分与景田公司建立了稳定联系,该立体商标中的立体形状已不仅仅是商品的容器,已经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在上述立体商标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前提下,即便在近似的立体标识上增加、替换其他平面要素,仍会导致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从而构成商标侵权。上述观点均获得了一审、二审法院的支持。


此外,某然公司还主张涉案设计在外观设计专利终止后已进入公有领域,任何市场主体均可以自由使用该设计。对此,中银律师明确指出,在知识产权领域内,一种客体可能同时属于多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一种权利终止并不当然导致其他权利同时也失去效力。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上述代理意见,景田公司赢得全面胜诉。


商标承载企业形象与商誉,立体商标与包装装潢相结合的保护策略,能够为企业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知识产权防御体系。本案的胜利,不仅维护了景田公司的品牌权益,更通过司法判决首次确认了其立体商标经使用获得的显著性与稳定识别功能。多年来,中银律师持续为景田公司提供专业支撑,已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驰名商标认定、包装装潢保护等多起重要诉讼中取得胜绩。此次立体商标维权成功,再次体现了中银知识产权团队在知识产权多维度保护中的专业深度,凸显团队解决复杂商标争议的卓越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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