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中银深智说第七期主题沙龙如期举办
时间:2020.12.09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0年12月4日系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中银深智说2020年度第七期线下沙龙在中广核大厦北楼八层本所第一会议室如期举办。本期沙龙首先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讲话的学习开始,然后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制裁力度的意见》及《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进行专业研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作为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团队要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自觉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


本次沙龙专业研讨环节中,高景贺律师结合团队在山东、天津、江苏等地的诉讼保全经验阐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制裁力度的意见》中有关加强适用保全措施的规定,同时建议代理律师在申请保全措施时需要积极发挥能动性、先自行踩点为法院诉讼保全提供相关的材料,争取法院同意采取保全措施。随后结合团队经办案件对惩罚性赔偿两个构成要件进行详细论述,并提出在要求惩罚性赔偿时需要对“基数”和“系数”进行举证、高额判赔时需要对侵权具体情节的进行举证,不能仅模糊描述。同时,还对原告代理人如何取证、被告如何提出不侵权之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非新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案件举证以及举证妨碍制度、司法技术鉴定等条文进行操作指引,在讨论交流的过程中分享了多个经办案件实例,干货满满。


莫加辉、张华平律师就上述规定和意见分享了自己经办案件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经过两小时的深入探讨和交流,与会人员对最高院的相关知识产权规定有了更透彻的认识。本期分享会圆满结束。中银深圳知识产权委员会将继续与时俱进,持续推进最新法律动态和裁判思路研讨专题系列沙龙,为客户、律师同仁以及专家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合作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