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2020年新晋合伙人公告
时间:2021.01.06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2020年新晋合伙人名单正式公布,本所具备团队规模优势及丰富实务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银律师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近年来,不断壮大队伍的同时,也必将成为广大客户充分认可、信赖和敬重的合作伙伴!


2020年12月31日,经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同意郑明伟律师晋升为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同意李星星律师晋升为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权益合伙人

郑明伟律师


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法学硕士,专长于公司综合类业务、破产、清算、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等。业务领域涵盖传统诉讼法律服务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具备双语工作能力,善于综合利用各种法律工具、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具有良好的大局观。曾代理过百宗较为疑难复杂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中若干涉外仲裁案件入选经典案例。目前诉讼/仲裁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国内外上市公司,主办多个公司的资本市场业务,包括新三板、借壳/收购A股上市公司、资产并购等。曾在一级破产清算管理人团队工作,为多个房地产/实业公司开展破产筹划,规避重大法律风险,有效规划破产企业路径。郑明伟律师带领的成员均为国内一流法学院校毕业,具备扎实专业能力。郑明伟律师曾经服务及/或正在服务的企业有:航天科工(深圳)集团(大型央企)、欧菲光(002456)、沃尔核材(002130)、天珑移动(400059)、忆声电子(台湾)(3024)、粤冠股份(新三板)、管信科技(新三板)等。


合伙人

李星星律师


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获得电子信息工程及法学本科双学位;具有执业律师资格及专利代理师资格。曾在台资科技企业任职测试工程师、在上市公司担任专利工程师、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担任专利代理人及法务、在公司制律所担任专利运营部总监,于2017年加入中银深圳律所,现为中银深圳律所合伙人、专职律师、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深耕10余年,撰写专利数量上千件、代理专利无效、专利诉讼、商标诉讼、版权诉讼共数百件,为多家客户在精雕机、扫光机、弯刀机等自动化设备技术领域、玩具领域及通讯周边电子设备领域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