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签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
时间:2019.09.19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9年9月18日,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怀效锋,书记刘明强,法律系系主任陈瑞林,法律系教务员倪向东一行莅临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李良机律师,书记谢兰军律师,高级合伙人刘超律师、高景贺律师、刘国梁律师,合伙人吴升展律师接待来访并表示热烈欢迎。


  


      为加强合作,促进发展,经汕头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商,就共建学生实习基地达成共识,随后双方签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约定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及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计划。


  


最后,李良机等中银律师带领汕头大学法学院一行参观本所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