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民事判决书,本所高级合伙人刘国梁律师及曾苏庆律师、陈艳律师作为承办律师团队,成功阻击了“职业打假人”一赔四案件。
据悉,该“职业打假人”系高学历并对有机产品颇有研究,可谓经验丰富有备而来。在起诉委托人之前,针对“有机产品”的投诉举报不下百例,其中已经在法院立案的超过40个案件。2020年4月至11月期间,“职业打假人”通过网络商城分批采购大量“有机产品”并保存证据。2021年1月,“职业打假人”精心运用管辖规则在其住所地内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赔偿四倍货款。期间,该“职业打假人”还多次通过投诉维权、行政举报、申请财产保全等手段多渠道向委托人施加压力逼其就范。委托人是涉外企业,对此毫无应对经验又是异地参加诉讼,在前期沟通协商中明显处于下风。本所律师接案后,通过分析案情,制定了完整的诉讼方案并建议委托人拒绝“职业打假人”私下诱导。团队律师经庭审数次交锋,最终在庭审中成功扭转被动局面。2021年4月,职业打假人在逼迫委托人私下赔偿未果后无奈向法院撤回起诉。
然而,职业打假人一计未果,又生一计。2021年5月,该“职业打假人”经补充证据另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委托人欺诈消费者并坚持要求“假一赔四”。 本所律师组织团队律师认真讨论并重新制订诉讼策略。通过认真研究证据和法律法规,本所律师认为产品宣传确有瑕疵,但“职业打假人”不会因此陷入错误认识更不构成欺诈。经过多次开庭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承办法官最后采纳了本所律师意见,不支持当事人“假一赔四”的诉讼请求。至此,“职业打假人”非但无利可图,而且承担了大部分诉讼费用。
本所高级合伙人刘国梁律师团队有着丰富诉讼经验。在本次诉讼案件代理中,即使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对委托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利情形之下,团队律师仍克服种种困难,运用娴熟的实战经验让“职业打假人”铩羽而归!本次案件的成功代理,有力维护了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增加其对国内营商环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