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党建 | 中银深圳三个党支部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2.07.12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提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是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引导律师队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银律师始终站稳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根本立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为民服务职能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让党员更好的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下设第一、第二、第三支部委员会。经行业党委批准和党总支的周密筹备,于2022年7月8日、11日分别召开了三个党支部成立大会,选出了第一届支委会委员。其中,毛春华同志当选为第一支部书记,张同兵同志当选为第二支部书记,廖烨明同志当选为第三支部书记。


中银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了各个党支部成立大会,党总支书记谢兰军同志在第一党支部成立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第一支部委员会及全体党员提两点希望:一、有纪律,要用律所党建考核的标准开展支部工作。二、有作为,发挥组织优势推动律所健康发展。党总支组织委员潘良同志作为总支代表在第二党支部成立大会上讲话,党总支副书记李良机同志在第三党支部成立大会上讲话。


(中银党总支书记 谢兰军同志讲话)


(中银党总支副书记 李良机同志讲话)


(中银党总支组织委员 潘良同志讲话)


在三个党支部的成立大会上,党员们庄重地履行选举权,分别选举产生了三个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支部书记。


(毛春华同志发表演讲)


(张同兵同志发表演讲)


(廖烨明同志发表演讲)


(7月8日上午,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支委会委员、书记。毛春华同志当选支部书记,刘惠娟同志担任组织委员,张涓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7月11日下午,第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支委会委员、书记。张同兵同志当选支部书记,莫加辉同志担任组织委员,赵乙桥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7月8日下午,第三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支委会委员、书记。廖烨明同志当选支部书记,刘权同志担任组织委员,黄海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第一支部合影留念)


(第二支部合影留念)


(第三支部合影留念)


中银深圳成立三个党支部进一步夯实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中银党建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三个党支部纷纷表示将在行业党委、律所党总支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以更高的起点、更严的要求,争创一流,为推动中银律所和律师行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