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资讯 | 中银律师受邀参加深圳团体标准评审会议
时间:2022.08.09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今年2月,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发展团体标准能够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提高产品和服务竞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近日,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景贺律师受邀参加深圳市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评审会议。会上,专家组对送审的《安全防范系统隔离式防雷接地装置技术规范》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汇报,仔细审查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等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该标准的制定程序、技术内容进行了质询;高景贺律师就专家组有关标准与专利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专利进入标准可能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专利权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标准与专利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最终增进消费者福祉、促进社会综合发展的宗旨上,两者是相同的,标准含有专利并不会给其实施带来法律和现实上的障碍,相反将标准与专利相结合有利于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标准专利融合是发展趋势。经几个小时的讨论认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最终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评审。

高景贺律师,工学学士、法律硕士,中银深圳分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诉讼、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必要专利及竞争与反垄断领域深耕十余年。现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商业秘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代表客户包括:Pioneer、Honeywell、OPPO、新加坡三泰、香港东英、华润三九、宏达汽车、瑞昌石化、天珑移动、正商集团、建业地产、登海先锋、隆平高科、联创种业、同力水泥、中建二局、海柔科技、汇川技术、旺福电子、凯木金科技、远征技术、豫粮集团、星河环境、银鹭集团、魔飞公寓、白象食品、景田百岁山、贤书阁文化、和佑养老、黄河科技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