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业绩 | 中银律师助力再审申请 获最高法院提审并改判
时间:2023.04.28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63号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正本清源,明确指出:外观设计专利到期后,该外观设计专利如因经营者的使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的条件,可以给予反不正当竞争法项下的保护,这是以经营者竞争性利益为权益基础的合法保护,并非变相延长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相反有益于鼓励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景田公司是一家专注生产经营包装饮用水的集团企业,经过成功商业运营,其生产的“水中贵族 百岁山”矿泉水产品在业界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其“螺旋形凹槽”百岁山矿泉水包装装潢经长期宣传使用,已经与景田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被控侵权人使用的包装瓶体有位置大致相同的四条螺旋凹槽,不同之处仅在于其另有两段凹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景田公司相关外观设计专利已过10年保护期限,该外观设计已经进入公知领域,景田公司以其产品之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有瓶体包装,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对方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与专利法以垄断换公开、以私权保护换取公共利益的立法精神相悖,遂作出驳回景田公司的诉讼请求的(2020)陕民终993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二审判决”)。


景田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过中银律所及合作律师的共同努力,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3188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认为,二审判决的相关认定,法律适用错误,依法予以纠正;并认为景田公司涉案包装、装潢的瓶体虽然是常见的圆柱体,但其较为平直的瓶肩,以及瓶身的凹槽设计都具有一定的区别性,经过景田公司长期使用宣传,涉案包装、装潢已与景田公司建立的稳定的对应关系,能够用以识别商品来源,景田公司使用的涉案包装、装潢已经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二审判决的(2022)最高法民再63号民事判决。


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目前有十余名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工程师,致力于涉外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团队多名成员有在美、英、德、日等境外留学或执业经历,能够以英语、德语、日语作为工作语言。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始终秉持“深耕细作、追求极致,务实高效、打造精品”的工匠精神,持续为中外客户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和精准化非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