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代表团一行参观调研中银深圳分所并在深圳地区首次与律所签署 “学生骨干实习基地”合作建设协议
时间:2019.12.09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9年12月6日,华东政法大学校团委副书记、刑事司法学院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宋瑞博士一行及中信海直(000099)钱卫先生、广东首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军亮等来宾莅临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参观调研。本所管委会执委及高级合伙人刘超律师,高级合伙人潘良律师、黄彪律师,房地产和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廖烨明律师,合伙人刘康力律师以及林铠燊、毛春华等中银律师在本所一号会议室隆重接待来宾、开展座谈并举行签约仪式。



刘超律师代表管理团队首先对华东政法大学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来宾全面介绍了中银发展历程、现状以及深圳分所组织架构、专业委员会设置、主要业务领域等情况,并对双方未来合作空间进行了展望。


宋瑞博士对中银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指出,华东政法大学是国内一流政法院校,依托上海和长三角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化水平,几十年来为长三角经济圈乃至全国政法领域输送了大量的优秀法律人才。近年来,华东政法大学持续加强与华南地区政法学术界和法律服务行业的联系,尤其是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深圳市不能缺少华政的力量输送。他认为今天的交流活动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加强学术研究与业务交流,扩大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等多方面的互动与交流,共同为我国法治事业进步贡献力量。



廖烨明律师从法律服务合作的角度作补充发言。他提到,上海是中国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也是最国际化的内地城市,华东政法大学培养的人才占据了上海地区政法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人才的相当比例;双方开展实习基地共建协议,有利于双方人才资源培养和利用的合作,也有利于双方法律资源和信息的交流和配置,未来双方合作空间巨大。双方应以此为契机探索双方在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等方面的进一步合作。会谈中,其他与会人员就政法院校与律师事务所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业务合作等方面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



为加强合作,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共建学生骨干实习基地合作事宜达成共识,随后双方共同签署了学生骨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商定合作开展法学人才培养计划。



座谈结束后,刘超等中银律师带领来宾一行参观本所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