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资讯丨中银律师应邀与京华电子旗下物业公司联合举办《公司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解读专题活动
时间:2024.01.24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京华电子旗下子公司深圳市京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月19日联合举办《公司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解读暨典型案例专题分享会。会议在京华总部六楼会议室举办,现场与会人员围绕相关主题案例进行了热烈探讨。



       中银深圳陈俊锐律师和余明枫律师作为本次分享会的主讲嘉宾,分享了在新法背景下物业管理企业及高层管理人员需要关注的法律要点及合规事项。京华物业总经理滕立军先生在内的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了本次活动。



       陈俊锐律师介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通过对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比对,引导与会听众深入领会新条例内容已与《民法典》相接轨,便于听众精准理解并适用新条例。陈俊锐律师还分享了物业管理领域的典型案例,通过实际案例展示了物业管理中可能面临的法律挑战以及解决方案,案例涵盖高空抛物、公共区域危险致损、拒付物业费等各类物业管理常见问题的风险预防与管理思路,为听众提供了宝贵的法律经验和启示。



       余明枫律师先就新《公司法》的修订概况展开分享,随后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讲述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完善、董监高法律地位与责任的强化、董监高的受信义务等方面的重要修订内容,强调了新法对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使听众对法律变化有了清晰的认识,有助于京华物业高层管理者在新《公司法》时代背景下作出更为科学、有效、合法、合规的经营决策。



       京华电子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CEC)旗下核心企业中电投资和A股上市公司熊猫电子合资设立的一家子公司,创办于1980年,是深圳最早成立的企业之一,1993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为股份制企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奋力拼搏,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1507万元,固定资产4.5亿元,员工4000多人,拥有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500多人,同时还拥有一批善于探索改革和执着追求的经营管理队伍,形成了人才资源与技术资本的双重深厚积累。京华电子总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繁华商业地段,目前主要从事平板电脑、手持数字电视、录音笔、电纸书等IT数码产品,导航仪、车载音响等汽车电子产品以及手机通讯和LED照明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兼及精密模具、注塑包装、电子元器件等配套业务,是全国知名的电子企业,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并先后荣获“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第11名”、“国家机械电子工业百家出口先进企业”、“广东省优秀企业”等称号,京华“JW”商标也先后获得“深圳市十大著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此外,京华电子还拥有占地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自置物业,现有房屋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本次活动的联合主办方京华物业系京华电子旗下主要负责自有物业管理的子公司。


       本次活动联合主办方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项目牵头人为夏子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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