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深圳赵志良律师荣获广东省司法厅个人三等功
时间:2020.03.17   作者: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近日,经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及厅机关近年来尤其是2019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6个集体和100名个人进行记功表彰。其中,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赵志良律师荣获个人三等功。



2018年7月,赵志良律师主动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愿到海拔近4100米的日喀则市拉孜县从事为期一年的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期间,接待来访群众415人次,写各类法律文书205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开展法律专题讲座7场次,户外摆摊设点开展法制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并主动请缨代表当地的司法局与当地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政法骑行队,参加当地县政府主办的《第六届西藏堆谐之乡文化旅游节暨第二届雅江骑行活动》30公里团体骑行比赛。赵志良律师始终牢记“我是来援助,不是来享受”的初衷,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维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当地法治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中银深圳所将继续提升本所律师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鼓励更多律师投入到公共法治建设中,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践行律师的职业使命,以法律个体的力量推动整体法治发展,担负起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为深圳律师作出新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