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 | 刘康力律师团队十一月连续5起刑事案件取保、不起诉
时间:2024.12.10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业绩

2024年11月,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康力律师接受多起案件的委托,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并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结果。


相关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中银刑事律师高水平的专业服务能力。


引言

在案件之初,律师的专业介入对案件的走向具有决定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犯罪但具有法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终止诉讼的决定。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可以积极行使会见权、取证权,与办案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案件情况

案件1: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2024年10月,本案当事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地看守所,刘康力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人,后检察院将当事人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详细分析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刘康力律师认为,本案当事人参与的相关案件均已被外地检察院取保候审,能够说明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完全配合办案单位侦查活动,没有影响案件的进展,如本案取保,当事人也不可能出现在逃、毁灭证据或串供的情况。另外,刘康力律师一并提出了当事人具有其他符合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如当事人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等。


最终,经与检察院的充分沟通,刘康力律师成功在37天黄金期为本案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实现了有效辩护。



案件2: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单位虚开增值税税款数亿元,当事人作为公司的十年老员工且为财务人员,被公安机关重点调查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经过对本案罪名和会见结果的充分研究,刘康力律师认为,本案当事人虽有重大嫌疑,但其无知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性,并未实际参与犯罪活动,事实上对于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主观不明知,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公安机关经审查全案证据及辩护人意见,最终决定对本案当事人取保候审,当事人重获自由。



案件3: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张某系某公司员工,公司(被害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了多个供货商多笔款项,案发后,被害单位对张某展开调查,事后(报案前)张某与所在单位签订了承认其受贿情况的书证及相关的笔录,而后公司报案至公安机关,张某被刑事拘留。


刘康力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赶赴外地会见当事人。确认案件情况后,辩护人认为,当事人收受的款项并非贿赂款,而系其私下向供应商借的借款,本案系民间借贷关系(不应用刑事法律来调整),其与供应商的行为不存在行受贿关系,当事人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外,辩护人对本案关键证据书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提出质疑,综合该书证记载的内容、签订持续的时间等,能够说明该书证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证据存在不客观性、不真实性。


随后,辩护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申请调取书证签订时的录音录像、相关证人证言。经审查,公安机关决定对本案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案件4: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被逮捕。刘康力律师经多次会见当事人及综合分析案件情况,认为当事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遂立即向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书中指出,检察院应本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司法理念,依法审查并批准对本案犯罪嫌疑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存疑,不能仅凭被害人片面的、不客观的陈述对当事人做有罪推定,本案交易行为与当事人无关,其不存在隐匿相关款项的行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在出现新的证据等情况下,不变更强制措施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无罪羁押,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刘康力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5: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本案当事人刘某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赌博游戏,从用户给主播的打赏中抽取一定比例结算营利,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刘康力律师作为本案辩护人,在充分研究案卷及会见当事人之后,与检察院积极沟通,及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明,首先,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其次,本案认定的涉案金额不准确,存在重复计算或者没有剔除正常数据的情况,且应当根据全案嫌疑人供述的抽取比例来计算获利金额。


在听取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之后,检察院结合全案案情,认定本案当事人触犯赌博罪,但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结语

刑事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要实现有效辩护,不仅要深耕专业理论知识,也要重视对案件进程的把握,在每一环节都要努力争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与司法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的交流,及时有效地沟通案件,充分阐述辩护观点,以更好体现刑事辩护的价值。


备注: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昵称,与真实姓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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