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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深圳国际仲裁院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向2078名专业人士授予仲裁员资格。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谢兰军、权益合伙人谭岳奇连任新一届深国仲仲裁员。新一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将于2025年2月21日起启用。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SCIA于1984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8年与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21年,SCIA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同时加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名称,深化与港澳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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