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应境外客户委托向香港高等法院出具专家报告
时间:2021.01.20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中银国际业务团队在一起生效仲裁文书跨境执行案件中,为维护境外当事人H女士的合法权益,就该案所涉的相关实体问题根据中国法律向香港高等法院出具专家报告。团队接受委托后,牵头召开专家联合会议,与对方律师进行了多轮意见交换,并对案件所依赖的系列法律文件进行多方论证,最终以书面形式在法庭指明的期间内披露己方意见,及时、高效地完成项目委托事宜,获得客户好评。



专家证人制度是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模式下的产物。为了弥补法官(或陪审团)知识构成方面的不足,帮助其理解复杂的专业性问题,英美法系创设了专家证人制度。按照香港《高等法院规则》,专家证人是被聘请为法庭程序之目的而提供或准备证据的专家。如案件争议点涉及到中国法律问题,则需要中国法律专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作为专家证据,为法庭提供协助。


本案中,中银国际业务团队根据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陈美兰法官于2020年12月9日的命令,应申请人的委托,分别出具了联合专家报告和独立专家报告,并同时声明按照《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第41A号命令,以属实申述核实。


中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早提供国际业务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中银国际业务团队由精通境内外IPO,双向投资、贸易、并购重组,境内外知识产权注册、维护、维权、交易,公司设立,境内外诉讼、商事仲裁,劳动法,环境保护,港澳公证,移民、财产继承等各领域及相关法律业务的专业律师组成。近年来,中银律师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天然政策优势,以“中银-力图-方氏”粤港澳三地联营所为依托,在国际贸易、跨境投资并购、涉外商事仲裁及海商海事等领域具备精深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优秀的外语能力,密切粤港澳合作交流,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咨询、建议、参与谈判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