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签订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时间:2021.03.15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1年3月15日,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签订了专项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受聘为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法律顾问,本项目由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尤清波律师牵头,由尤清波律师为该项目负责人,由中银知识产权团队具体执行,团队成员包括高景贺、赵地、李贺等人。本次选聘历经三个月有余,前后历经预选、入围、评审等过程,经过律师团队认真、严谨的准备,并经评审委员会的严格评审,本所成功受聘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知识产权领域项法律顾问。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是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郑商所先后与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印度多种商品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墨西哥衍生品交易所、泰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加拿大多伦多蒙特利尔交易所集团、德意志交易所、莫斯科交易所等多家期货交易所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定期交换市场信息,进一步扩大了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