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部署,以及《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第27项“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要求,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范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人员在深圳市从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活动的行为,制定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深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办法,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钟敏荣律师团队接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对《推进境外专业企业及人才在深互认机制创新工作》课题项目进行研究,以及制定《关于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在深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办法》。
前海管理局作为与香港官方和民间机构联系最为紧密,互动沟通最多的单位之一,于2020年9月就制定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资质备案管理办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管理办法》。中银律师团队于2021年3月底前往前海管理局对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和调研,调研围绕着:备案管理办法的制定理念、原则,前海管理局备案的现状,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对香港建工领域机构和人士实际备案方式、流程;备案网站内容;前海管理局备案流程中碰到的文件或者系统等问题;备案的香港机构以及人士反映的备案流程中问题;备案的香港以及人士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备案资料进行律师公证等实际问题、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中银律师作为相关课题的起草、制定者,走在推进境外专业企业及人才在深互认机制创新工作的前沿,深入了解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今后在深开业执业备案的相关要求和程序,不仅为深圳市相关立法贡献了一份力,同时也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中银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