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业绩|中银律师担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时间:2021.09.22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沈娜律师、沈朋云律师、张贵杨律师团队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成立,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也是行业自律组织。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91年10月30日,1995年4月21日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联合而成。


深注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深注协的日常工作。会员大会设立监督委员会,对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处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核准注册会计师注册,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检查;(二)依法制定、修改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建立惩戒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行业管理制度;(三)反映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四)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涉嫌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移交市财政部门处理;(五)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其他培训;(六)协调处理行业内部争议;(七)与政府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八) 组织业务交流和对外交往;(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长期为众多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及商会)、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律所律师对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危机公关、内部治理结构等有较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本次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提供的常年顾问法律服务为:1、应深注协要求,进行法律解答、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2、协助审查、修改日常合同、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文件;3、必要时,应邀出席甲方甲方的重要决策会议 ;4、根据需要提供法律辅导或培训;5、应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就日常管理所涉法律事务进行沟通交流;6、必要时,经甲方授权参与协商谈判、签约活动;7、为甲方重大决策或特定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8、代理仲裁、诉讼、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