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但未明确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情形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工会法》第二十二条,均原则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 但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通过通知当地总工会、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等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明确规定。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相关司法解释:“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未通知工会的属违法解除,允许起诉前补正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则明确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据此请求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已废止的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02-01)》第十二条,也有相同规定。
2. 但该解释同时规定,允许用人单位在起诉前补正有关通知工会的程序。
3. 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通过通知当地总工会、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等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该解释条文没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但相关的理解与适用意见对此有相应论述,认为“即使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工会,也应当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的方式或者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的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司法实践已有将没有工会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同级相关工会组织的判例”,可作为实务参考。
相关规定、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01-01)
第四十七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第587-588页
若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否通知、如何通知?本条规定明确了“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但未规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也需要事先通知,这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而言,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旨是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组建工会,可能有很多特殊的原因,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法告知并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这不仅是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亦是对职工劳动权利、生存权利的保障。所以,即使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工会,也应当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的方式或者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的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司法实践已有将没有工会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同级相关工会组织的判例。否则,如果用人单位未成立工会就免除通知义务,会助长用人单位抵制工会成立之风,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未建立工会的,应否通知上级工会或其他方式,各地观点不同
(一)观点一:提前通知工会的程序仅限于“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则无需通知
有观点认为,相关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是指:用人单位有建立基层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基层工会的,则无需履行该程序。
存在相关观点、案例的地区例如广东(部分案例存在不同观点)、重庆、内蒙古呼和浩特、青海、吉林、湖北武汉、广西北海、山东济南烟台青岛、辽宁大连、河北石家庄、新疆乌鲁木齐等。
相关参考意见、案例(具体是否仍采用该意见,需以当地最新裁判观点为准):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2014-05-26)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中所规定的“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是指建立了自己的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
广东广州:(2024)粤01民终17059号
二审法院认为:……某公司并未建立工会,方某以某公司没有通知工会来主张解除行为违法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广东深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要点摘编2019年第11期》(2019年裁判要点汇编)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9-11-18
4.【陈X莲与深圳市儿X医院劳动争议纠纷案】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事先通知工会,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通知工会的审查,应当以劳动者对此提出主张为前提,人民法院不应主动审查。对于劳动者在诉讼中才主张的,应当允许用人单位补正相应程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终2048号民事判决(裁判时间:2017年5月3日;承办人:张士光)
广东珠海:(2021)粤0404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对原告诉称,被告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上级工会或当地工会构成违法解除之意见,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对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及母公司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应当适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4民终24号民事判决,即是针对用人单位虽未成立工会,但其上级母公司某某集团公司已成立工会的情形。但上述规定没有对没有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规定应该通知当地工会组织或者上级工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因此,原告此主张无法律依据。同时,结合本案实际,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当地工会(镇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区工会)均未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人员以方便用人单位进行通知,被告在作出辞退决定前,也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过咨询,被告不存在恶意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情形,故原原告此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重庆(一中院):(2025)渝01民终10083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至于陈某提出某公司未通过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或者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的变通方式履行告知工会义务的上诉意见。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具有此法定义务,故其提出的该项上诉理由亦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5)内01民终5020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某健身服务中心主张其未建立工会组织,安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某健身服务中心已建立了工会组织,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未通知工会并不影响某健身服务中心与安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青海(高院):(2025)青民申799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但未规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也需要事先通知。本案中,某公司未建立工会组织,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预告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吉林(高院):(2025)吉民申1465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经审查认为:……鲁某印主张某星运输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未按法律规定通知工会,但现并无证据证明某星运输公司已经建立工会组织,鲁某印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针对开除决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工会进行投诉及工会要求某星运输公司对鲁某印的开除决定进行纠正,其仅以未通知工会为由主张某星运输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不能成立。
湖北武汉:(2019)鄂01民终7079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恒昌众鼎公司未建立工会组织,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仅针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不适用此规定,也无法履行通知工会程序。对殷鸿要求恒昌众鼎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上诉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广西北海:(2024)桂05民终840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因某某物流公司并未成立工会,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及《最高人民不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故某某物流公司公司未建立工会的情况下,其按照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丁某某的劳动合同,程序上并无不当。
山东济南:(2025)鲁01民终241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因某某公司尚未建立工会,蒋某国主张某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程序违法的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山东烟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问题的处理意见》(烟中法[2019]58号)
十、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按照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为由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不予支持。
山东青岛:(2020)鲁02民终8319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上诉人以被上诉人未通知工会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辽宁大连:(2018)辽02民终6374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建立工会是企业职工的自愿行为,法律对工会的建立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虽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在前程劳务公司并未建立工会的前提下,范X认为前程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系违法解除的主张,不具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河北石家庄:(2017)冀01民终6608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该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适用的前提是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本案被上诉人没有成立工会组织,虽有不当之处,但上诉人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予以认可,双方对解除一事均达成合意,故不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新疆乌鲁木齐:(2018)新01民终4098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的适用以用人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为前提,乌鲁木齐市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工会组织,不存在事先通知工会的情形,故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观点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告知当地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
有观点认为,相关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是指:用人单位有建立基层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基层工会的,可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或者向当地工会组织(行业工会组织、街道工会组织等)征求意见等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
1. 明确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当通知上一级工会”
较早相关规定的是江苏省,近年来陆续修订新增相关规定的例如北京、天津、福建、山西、四川等地。
总体上规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告知上一级工会或者劳动者工作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
相关规定、案例(具体是否仍采用该观点,需以当地最新意见、裁判观点为准):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6修订新增,2026-05-01施行)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当通知上一级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的,应当及时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建议;工会要求重新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三十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形式,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4修订,2024-9-1施行)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时,应当提前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由告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告知上一级工会或者劳动者工作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津工发[2026]2号)
第二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解除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告知上一级工会、劳动者工作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总工会或者区总工会。
第五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时,应当注意审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履行通知工会的义务,并依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05-01施行)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3修订新增,2023年7月1日施行)
第三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时,应当提前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由告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告知上一级工会或者劳动者工作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2修订新增,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给予职工处分时,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的,应当征求所在地工会意见。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2023修正新增,2023年7月25日施行)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总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建议。工会要求重新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2. 实践案例认为应通过事先通知上级公司工会、当地总工会、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部分司法实践案例认为,“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通过告知上级公司的工会、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等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
有相关案例观点的地区,例如上海、重庆、河南郑州、海南、甘肃、浙江宁波、广东珠海、广东江门、湖南郴州、山东济南菏泽潍坊、安徽蚌埠、辽宁鞍山等。
相关参考意见、案例(具体是否仍采用该观点,需以当地最新裁判观点为准):
上海(二中院):(2025)沪02民终6426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应通过告知地方总工会等合理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且补正通知工会程序需在起诉前完成。
重庆(二中院):(2025)渝02民终2472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兴某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告知工会义务。即使兴某公司尚未建立工会,其也未举证证明其已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的方式或者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的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因此,兴某公司直接单方解除江某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河南郑州:(2024)豫01民终6906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某甲公司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亦在企业没有组建工会的情形下,没有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方式变通来履行通知工会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海南(一中院):(2024)琼96民终777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即使如椰海乐公司所称其未建立工会组织,但事先通知工会的法定义务并不因此免除,椰海乐公司可以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向其所在地工会组织征求意见等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
甘肃(高院):(2023)甘民申2961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在解除决定作出之前未通知工会,也未通知职工代表大会或赋予被申请人申诉辩解、第三方协调审查的机会,未设置相应机制充分保护职工利益,事后亦无补正措施,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不能因申请人自身未成立工会而免责。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6年度宁波市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九:王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有的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工会,可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或者向当地工会组织(行业工会组织)征求意见等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
浙江宁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三)》(2015年5月19日)
五、若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则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事先通知工会”是否仍为必经程序?
答: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劳动权利和生存权利的立法意旨来看,即使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工会,也可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或者向当地工会组织(行业工会组织)征求意见等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就会助涨用人单位抵制成立工会之风,对已经成立工会的用人单位也不公平。
广东珠海:(2019)粤04民终24号民事判决书(在后案例认为本案认定违法解除的原因是上级公司建立了工会)
本院认为:……虽然华润万家没有工会,但是华润集团在2017年成立工会,且《华润万家员工手册》为华润集团制定。为了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更加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使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也应当将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上级工会或当地工会组织或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即使华润万家没有成立工会,但也应当将单方解除与周洪潮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华润集团工会或者征求华润万家职工代表的意见。无论华润万家解除与周洪潮的劳动合同的理由能否成立,华润万家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通知工会,即属于违法解除。
广东江门:(2025)粤07民终3561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某甲公司未建立工会,其在吕某起诉后才向当地总工会及上级公司工会征询意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的程序要求,解除程序存在缺陷。
湖南郴州:(2022)湘10民终2837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该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是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亦是对职工劳动权利、生存权利的保障。用人单位即使尚未建立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来履行通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
山东济南:(2015)济民一终字第209号民事判决书(有不同观点案例)
本院认为:……虽然开源公司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但其单方解除与李开东的劳动合同也应当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或者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的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
山东菏泽:(2022)鲁17民终5015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上诉人虽未建立工会,也应当通过告知上级公司的工会或者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的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
山东潍坊:(2022)鲁07民终9812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公司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在无法履行通知本公司工会义务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向母公司和成地产公司工会委员会进行汇报,并得到和成地产公司工会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主客观上均尽到了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安徽蚌埠:(2022)皖03民终2350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即使该公司未设立工会,也应当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方式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履行告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
辽宁鞍山:(2023)辽03民终367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用人单位未事先通知工会,也未补正有关程序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疆巴音郭楞:(2022)新28民终555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虽然未建立工会,但是其在辞退宋X时,理应通过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让职工或职工代表对其辞退员工宋X的行为履行民主评议及监督职责。
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的合规实务
如前所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1.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意见执行
(1)当地有明确规定的,程序、提前时间,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例如北京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当通知上一级工会。
但需关注当地地方规定的最新立法变化情况。
(2)当地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当地的司法实践的裁判意见执行。
一般可以参考当地司法实践最新生效裁判案例的意见执行,但需关注司法实践裁判意见变化、同案不同观点等实务争议。
(3)如当地没有明确规定、意见,从减少争议、减少合规风险的角度,用人单位应考虑尽量通过通知上级公司工会、当地总工会、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