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研究 |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新规解读
时间:2026.06.03   作者: 李晓波、义子萱

2026年0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第233号令)(以下简称“新规”),施行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系私募信披领域首部部门规章,正式将行业信披监管由以往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升级为行政强力监管。此前行业仅依据自律规则开展信息披露,违规仅受自律惩戒;新规实施后,信息披露由合同约定义务上升为法定强制义务,监管层级与约束力大幅提升。监管部门可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条例》)实施行政处罚,新规亦明确了最高二十万元罚款标准,显著提高私募机构信息披露违规成本。以下为新规核心要点总结: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施行,标志私募行业告别信披粗放发展模式,迈入法治化规范新阶段。对基金管理人而言,新规虽短期增加合规成本,但更是以规范信披提升运营透明度、树立专业合规口碑、稳固长期投资信任、实现长效稳健发展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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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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