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李玮律师、柏志敏实习律师成功代理H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法院经书面审理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在代理过程中,李玮律师团队凭借精深的法律专业素养和高效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构建完整证据体系,最终通过法律程序为当事人筑牢安全防线,展现了婚姻家事案件中法律救济的实践价值。
本案中,H女士长期遭受丈夫Z先生的言语侮辱、暴力殴打及精神折磨,即便Z先生已因其暴力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的告诫和行政处罚,但Z先生仍未有所收敛,甚至变本加厉,严重威胁H女士的人身安全,影响H女士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李玮律师团队了解案件背景并接受H女士的委托后,进行了精准的法律研判,为H女士迅速启动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救济程序。
证据体系构建
李玮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协助H女士梳理家暴事实脉络,系统收集了如下证据,清晰还原了长期家暴轨迹,为后续法律程序奠定坚实基础:
▶多次报警回执与出警记录
▶伤情鉴定报告
▶就诊病历
▶伤情照片
▶行政处罚决定书
▶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
程序规范把控
▶准确适用《反家庭暴力法》关于管辖法院的规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确认管辖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要求向深圳市深圳某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只能线下提交立案材料,不能网上立案。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在法院要求的七十二小时审限内,李玮律师团队与承办法官保持密切沟通,针对审查要点和证据薄弱环节及时补充证据材料,催促法官尽快审核并签发保护令裁定。
案件办理结果
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书面审查认定本案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存在实施暴力行为的现实危险性,最终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派出所、妇联送达该裁定,确保该裁定有效执行。
总结
对于家庭暴力案件,及时固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程序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关键。通过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疗证明等客观证据形成证据闭环,能够有效克服家暴案件举证难的现实困境。
本案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签发,不仅为当事人搭建起法律屏障,更印证了“证据意识前置”在家事维权中的核心作用。许多家暴受害者因情感牵绊或举证困难选择隐忍,但拖延往往会导致暴力升级。
家庭暴力从不是“家务事”,是事关个人尊严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请及时报警就医,向妇联、基层组织和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帮助,善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武器阻断家庭暴力循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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