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承办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获通过
时间:2020.09.30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0年9月1日,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成功助力XX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本项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黄彪律师团队办理,主办律师为黄彪律师、吴茜律师、汪雯律师。


接受该公司委托后,主办律师从申请机构的主体资格、名称和经营范围、专业化经营、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人员场所资本金等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情况、高管人员情况、机构及高管的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情况、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情况等方面,通过依法调取材料、网络检索、现场实地考察、现场访谈等多种形式展开细致的法律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最新文件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要求,逐项督促申请机构规范管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经过主办律师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该公司快速通过审核,于2020年9月1日顺利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办理流程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累计反馈次数为“0”,办理状态为“办理通过”。


自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要求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来,黄彪律师团队已为多家申请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且均体现出了承办律师的专业和高效。例如该律师团队承办的前海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早于2016年6月即按照新规通过审核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该律师团队承办的深圳市光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项目从提交材料到协会无反馈意见审核通过仅用时一周多;该律师团队承办的深圳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深圳市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大事项变更(含实际控制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两个事项)法律意见书项目,无反馈意见且两个工作日快速通过。目前该团队已提供法律服务的所有申请机构均获顺利审核通过。


该项目的顺利审核通过,再次展现了黄彪律师团队在私募基金领域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高效的工作能力以及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也为客户快速、合规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创造了前提,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称赞。该律师团队将继续秉承追求卓越、追求完美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