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北京市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律所毗邻中共辽宁省委和辽宁省贸易促进委员会,地处沈阳市核心区域,办公室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为顺应东北亚律师业发展的规律和中银律师的布局,中银(沈阳)分所不谋求大而全,而坚持法律业务的精专,目前设有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政府专项法律服务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医疗卫生法律事务部和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每一个事务部在辽沈地区均处于各领域的领先地位。

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供销社合作社、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沈阳市和平区拆迁局等政府机构、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等9家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大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沈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成为本所的长期稳定法律服务对象。

2014年3月,经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协会研究决定,在律所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2014年11月,沈阳市工商联(总商会)聘任中银(沈阳)分所为法律顾问单位;2015年11月25日,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第十批“AAA诚信律师事务所”称号;2016年5月25日,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年7月29日,被沈阳市律师协会授予沈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吴增仙、李晶等律师先后被评为辽沈地区的优秀律师,成为辽沈地区律师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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