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制度在疫情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时间:2020.02.01   作者: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彭雄杰

春节期间,起源于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伴随着春运大潮,迅速蔓延至全国!截至目前,全国30多个省份迅速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新型冠状病毒上升至全国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的营商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此时,破产制度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一、营商环境的内容及要求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它要求一套行之有效且具体的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


二、破产制度有利于稳定市场秩序

大年初四,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破产清算庭法官综合考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及债权人、债务人情况,立即作出破产企业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恢复生产防护服装、防护手套、防护面具、医用纺织品、医用无纺布制品事宜的许可,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最有力的支持。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后,破产企业原则上不再进行生产,不再对外履行合同,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偿还债务。但是为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具备继续经营条件的,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是可以进行经营生产的。继续经营这一规定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许可破产企业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生产一案中得到了很好的解读。破产企业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再生产不仅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解决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债务;还有利于社会环境的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提供必要的物资。


三、破产制度有利于法治建设


市场交易的准则、投资安全的保障、政府行为的依据统统都离不开法治。良好的法治能够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信用保证,从而成为吸引众多投资建设者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破产机制不健全,企业欠下巨额债务后仍然可以继续经营,会增加市场的信用风险,甚至形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破产制度完善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规则,确定了企业市场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化解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综上,我国企业破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肆虐中,恢复生产防疫产品,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确定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保证被淘汰的企业能够顺利地退出市场,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安定的社会环境。